順德幼兒園112學年度招生簡章

112學年度桃園市私立順德幼兒園招生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第12點規定辦理。

二、新生登記資格

106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間出生者,請依各年齡層對照表進行新生登記:

學齡 班別 出生年月日(民國)
5 大班 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
4 中班 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
3 小班 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
2 幼幼班 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

具下列資格者,依順位優先錄取,一般生次之:

(一)第一優先: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父母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身心障礙幼兒,請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後入學。)

(二)第二優先:本園已在園幼生之兄弟姐妹、堂/表兄弟姐妹。

(三)第三優先:設籍於桃園市中壢區興和里、水尾里、青埔里之幼生。

以上具優先錄取資格者,於登記報名時,須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正本(驗畢後歸還)。

(※社政單位開立之低收、中低收、特境證明;戶籍資料記載原住民族資格;父或母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

三、招生人數

本園核定招收人數(2歲-入國小前)為57人,扣除在園生直升人數39人,可招收名額共計18人。

(※準公共契約書另有約定招收人數者,核定招收人數改採契約人數。)

(一)3歲-入國小前:6人。

(二)2歲-未滿3歲:12人。

四、辦理期程

(一)招生簡章公告:112年2月6日公告於本園網站(網址:www.325.com.tw)以及社群媒體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st4532234)。

(二)預約參觀時間:112年3月13日至3月17日,每日上午10時至11時30分,請洽陳主任登記(電話:03-4532234)。

(三)新生登記時間:112年3月13日至3月17日,每日上午10時至11時30分,於本園辦公室辦理登記。

(四)抽籤時間:112年3月20日上午10時,於本園辦公室公開辦理抽籤,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園網站(網址:www.325.com.tw)以及社群媒體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st4532234)。詳細抽籤情形請在上開社群媒體網站(順德幼兒園fb粉絲專頁)觀看即時直播,現場不開放本園工作人員以外之人參與。

(※各階段登記人數超過可招收名額時應採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抽籤,未抽中者依抽籤順序全數列入備取名單;登記人數未額滿者,全數錄取。)

(五)錄取名單公告時間:112年3月20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順德幼兒園網站(網址:www.325.com.tw)以及社群媒體網站(順德幼兒園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st4532234)。

(※公告錄取名單為維護個資,幼生姓名採部分遮蔽,請配合編號檢視。)

(六)報到時間

正取生家長應於112年5月4日至5月5日,每日上午10時至11時30分內,親洽陳主任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本園將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

(七)註冊時間:112年8月1日至8月5日。

(八)開學日期:112年8月1日。

五、其他

(一)雙(多)胞胎籤卡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採「合併一籤」或「個別一籤」,合併一籤者,抽中者全數錄取,未抽中者全無;個別一籤者,抽中之幼兒錄取,未抽中者無;若抽中最後一個缺額者,雙(多)胞胎之其他幼兒得列入備取名單第一順位。

(二)正取生資格得保留至112年5月5日下午5時止,逾保留期限,將通知備取生報到;備取生資格得保留至112年7月31日下午5時止;逾保留期限或無備取名額可備取時,若仍有缺額,則由本園自行辦理招生。

(三)已錄取幼兒因故放棄入園者,請於確認放棄一日內(遇例假日、停班或停課,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以書面或電話通知本園,並簽具放棄錄取同意書(詳附件)。

(四)110年9月2日以後出生者,於滿2歲生日當月,若本園仍有缺額始得入園。

(五)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3,000元,第2胎子女減繳1,000元,第3胎子女再減繳2,0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免費,繳費差額由政府協助支付;退費規定依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請點選下面連結,線上預約登記:

https://forms.gle/zpzm7hbwE6ZdKauu6

 

112年農曆春節期間幼兒園退費說明

112年農曆春節連假自1/20(五)至1/29(日)共計10天,其中4天為週末假期,另外的6天中,有1天在1/7(六)補課,因此會退5天的餐費。

一、依據:桃園市幼兒園收退費辦法。

第 14 條
因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放假達五日(含例假日)以上時,應按幼兒就讀日數比例,退還放假停課期間之點心費、午餐費、交通費、按日或按次計算之課後延托費等項目之代辦費,且應採事前扣除方式為之;需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或於例假日辦理全園性親子活動之補假日,不予退費。但採委託辦理方式之非營利幼兒園,其退費應依委託契約所定單日金額計算之。

二、退費情形: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放假達5日(含例假日)以上時…

四、以上退費計算標準適用112年1月農曆春節期間。

111/12/01起調整covid-19防疫措施

一、適度放寬戴口罩措施,取消室外空間及室外場所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

1.學校室外空間取消應全程配戴口罩之規定,室內空間仍應全程配戴口罩。

2.室內空間進行致詞、演講、講課、拍攝或運動、歌唱、樂器吹奏、舞蹈等活動時,倘無呼吸道症狀且能維持活動空間通風下,可以不配戴口罩,惟課程及活動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配戴口罩。

3.教師配戴口罩講課時,倘學生有特殊教學需求,得以透明口罩替代,以利口唇辨識。

二、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並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措施。

三、自111年11月14日起,放寬居家照護之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5+n」天,其中「5」為居家照護期間天數,不可外出;「n」為居家照護期結束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天數,至多為7天。

四、自111年11月14日起(確診者開始隔離日,Day 0),學生及教職員工於居家照護期間(5天)結束,解隔後免快篩進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至多7天),自主健康管理者可維持正常生活、上班上課。倘其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者,即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五、另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避免出入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並難以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之場所;倘有就醫需求,請自行前往,禁止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六、自11月7日起,各級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免居家隔離,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採「0+7自主防疫」。

七、同一辦公室工作之同仁或同一教室上課之師生、同學,比照第六點規定辦理。